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和规定,为推进上海宝山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让公众了解项目内容,现将上海宝山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宝山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地点:上海宝山工业园区为市级工业园区,园区位于宝山区北部。规划范围东至北蕰川路,南至石太路,西至沪太路,北至规划的新川沙路-潘川路。
评价内容:分析宝山工业园区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回顾宝山工业园区开发现状,梳理规划实施后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并剖析原因;预测和评价规划实施后对生态与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园区规划的总体布局、建设规模、实施方案进行环境优化,提出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二、委托单位概要
委托单位:上海宝山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金石路1688号
联系方式:沈工 33851032
三、评价机构概要
评价单位: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1号陆家嘴软件园5号楼601-603室
联系方式:闫工 15221763697
Email:deyang.yan@debl.com.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投递公众意见表。
上海宝山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上海宝山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